矿山石料厂转让合同

日期:2024-03-31 14:24 | 人气:

  矿山石料厂转让合同4.4余款人民币元整在石料厂办理完毕与相关各方手续后的日内由乙方支付。(相关各方手续包括与石料厂采区原荒山承包人先生达成允许使用协议、与工商登记上产权人达成协议或书面认可证明、预留面采区允许使用协议或书面证明等)

  5.1转让前或甲方或工商登记产权人以石料厂名义对内对外已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石料厂应尽义务而使石料厂需要承担的支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的全部采矿权及采石场所有的资产等(以所附资产移交清单为准)全部转让给乙方。

  3.1.1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或工商登记产权所有人未对石料厂中的产权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或因此从中获得;

  转让前或甲方或工商登记产权人因石料厂存在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及石料厂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产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方缴付转让金共计万元人民币,将所有采矿合法手续交于乙方后,支付全部采矿权转让金。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的一切过户手续和有关证件变更,发生的费用由负责。

  五、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与采石场有关的证件及手续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矿区红线图、环保手续、设施设备相关手续、征用或租用地协议、场地及道路权属协议、用水用电协议等与采石场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或协议。

  7.5在本协议生效履行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对石料厂的矿山进行开采,不得以石料厂、全部或部分采矿权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的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全部或部分的采矿权作出质押、抵押、托管等处分措施,不得对已提交给乙方的属于资产清单内的任何资产作出任何的处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6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第1.1条1、甲方为章丘市官庄闫家峪村石料厂(下称石料厂)三位实际出资人股东,合计持有石料厂100%全部产权,其中先生持有石料厂%的产权;先生持有石料厂%的产权;先生持有石料厂%的产权。

  2、目前工商登记等手续上石料厂为集体企业,本次转让交易工商登记上的集体登记单位应出具书面证明,证实甲方为实际产权人。

  甲方完全具备将之作价出资和转让的条件,具有转让出卖权;在产权转让出卖完成以前,办理完毕因产权转让所需的全部评估、申请、备案及审批等手续。采取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持采矿权的合法、有效延续,转让后相关矿权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仍应具有积极配合的义务。

  债务,导致债权人向乙方追讨,乙方不承担该债务。若因此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双倍赔偿给乙方。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属于无权转让,本合同终止,甲方按所收取的转让金金额双倍返还乙方。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双方派人进行资产清点,并制作资产移交清单,由双方签字认可。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向乙方移交矿山实际经营权,撤出采石场。

  4.2于下列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X万元整。4.2.1甲乙双方确认转让前建账和账务处理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承担转让之前相关的税费。

  4.2.2在甲方全面进行公司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前提下,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取得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前述资料同时作为本协议附件。

  4.3在乙方完成本协议3.2款约定的相关付款义务的当日即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同时原处于共管状态的石料厂的各类印章及资产转由乙方单独管理。

  3.2.1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在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义务及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有权受让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

  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石料厂开立银行资金共管账户以收取和支付上述款项,并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前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保证金。在乙方保证金到位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开始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并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完整有效文件资料,同时石料厂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章bsport体育官方网站app下载入口、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所有开户银行预留印鉴所涉私人名章及银行支付密码器、网银UKEY及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中列入资产清单范围内的目标公司所有的资产应即刻进入双方共管状态。其余款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时间由乙方支付至上述银行资金共管账户:

  3、因双方转让不能将石料厂产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甲方应出具给乙方证明其为实际产权人的书面手续。

  6.1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协议的履行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转让之前石料厂经营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石料厂承担。

  6.2转让前甲方及石料厂所涉相关账务处理及产权转让相关手续完成之前而给石料厂带来的税务和债务问题所致的损失,不论任何原因,由甲方承担并给予石料厂全额补偿。乙方有权从甲方应得产权转让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追索。

  7.8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置产品,销售的权利。

  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石料厂产权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石料厂产权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先生出让其所持有的石料厂产权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

  7.4提供全部采矿权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矿权证、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分析资料、科研资料、设备技术资料、法律文件等给乙方。对变更设计工程应提供变更设计文件(指设计院文件),并与采矿设计一起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上述全部甲方及石料厂所拥有(土地)、占有的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尾矿库、构筑物等资产均作为产权转让标的的组成部分给乙方。为乙方现场考察与尽职调查提供必要条件和帮助。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文件均客观、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的隐瞒和欺诈。

  7.1因甲方不能将石料厂产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甲方保证为石料厂的实际产权人,且工商登记中产权人已同意本次转让,甲方完全具有与乙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的权力。订立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7.2本协议项下全部的采矿权,包含石料厂所属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等全部固定资产形成净资产全部为甲方及石料厂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其他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承担处理完成该企业拥有采矿权期间相关诉讼法律事项、处理完成施工合同、各项与本企业相关合同法律事项;负责处理完成本企业债务与或有负债。

  第1.3条1、甲方历年投资及石料厂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石料厂名下矿山现有基本建设、生产经营等形成的全部固定资产、占有的土地、建筑物、矿山井巷工程、尾矿库、构筑物、库存等资产。详细资产清单由甲方及目标公司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经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协议对105因甲方不能将石料厂产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在此情形下如出现与本协约定不符的重大事项如甲方无权转让出卖重大债务或诉讼抵押手续不全或由重大瑕疵等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并按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乙方逾期付款违约按逾期付款额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1.2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或工商登记产权所有人在石料厂的产权、以及石料厂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也没有任何诉讼、仲裁事项;

  3.1.3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或工商登记产权所有人保证不将石料厂产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将石料厂的资产抵押给任何第三方,也不以任何形式将石料厂的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如遇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含当日)以前,采石场发生的债权由甲方收取,债务由甲方承担,所欠缴的税费、管理费、水电费、租金、工资等全部由甲方负担,乙方从实际接管采石场之日起开始承担以后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违约责任:甲方违反约定,未按期向乙方移交经营权或者相关证件、手续的,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不支付余下部分转让金,甲方并应采取补救措施,在不超过10日内向乙方移交经营权或者相关证件、手续。若乙方选择终止履行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转让金并按照所收取的转让金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矿山石料厂全部产权(及石料厂所合法享有的现有0.4026平方公里和预留面矿山采矿权)与乙方达成以下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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